晋江市第八实验幼儿园2014年招生公告
根据《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》(晋政文〔2014〕130号)文件精神,现将2014年秋季招生方案公告如下:
一、招生计划
计划招收小班幼儿100人,中班幼儿40人。
二、招生范围及对象
(一)招生范围
小班:3周岁(2010.9.1-2011.8.31)
中班:4周岁(2009.9.1-2010.8.31)
(二)招生对象
1、持有大山后社区户口、符合计生政策出生的适龄健康儿童。
2.派位招收父母双方均在“北至佳源路、东至社马路、南至大深公路、西至林麒路区域内”企业务工2年以上并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2年以上的持有户口的适龄员工子女。
3. 《晋江市2014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》中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:
①驻晋江部队现役干部子女。报名时须提供军衔证、户口簿、直系关系有效证明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(含团级)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。
②上级驻晋江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干部职工子女。报名时须提供公务员局出具的《行政介绍信》或《干部履历表》、户口簿、房产证及直系关系有效证明。
③符合《关于加快引进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》(晋委发〔2011〕7号)、《关于加快引进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》(晋委办〔2011〕43号)精神,1至至5类人才子女。报名时须填写并提供经公务员局、教育局核准的《晋江市优秀人才子女入学(园)申请表》(附件2)、户口簿及个人身份有效证件。
④规模企业(2013年在晋江纳税额5000万元及以上)的核心高管和专业人才(特指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且2013年按50万元及以上年薪缴交个人所得税)的直系子女。报名时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、个人完税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、务工合同、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和户口簿。
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,可以向幼儿园登记申请入园。当符合招生条件的对象超过招生计划时,幼儿园将采用抽签形式确定招生对象。若符合招生条件的对象不足招生计划时,剩余学位再进行扩招。
三、日程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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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登记缴交材料:
1.大山后社区适龄儿童:晋江市第八实验幼儿园就近入园(扩招对象)申请表一式两份(附件1)、户口簿原件、复印件(户口扉页、户主页、幼儿页),幼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街道级计生证明。
2.规定片区内企业务工人员子女:晋江市第八实验幼儿园就近入园(扩招对象)申请表一式两份(附件1)、由晋江经济开发区认定的学园服务片区企业证明(附件3),“三证一簿”原件及复印件【居住证、镇(街道)劳务站认定的“劳动合同”、计生证明、户口簿】、幼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社保金证明(提供近2年以辖区企业员工名义缴交的社保费缴费缴交证明)。
3.《晋江市2014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》中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:晋江市第八实验幼儿园就近入园(扩招对象)申请表一式两份(附件1)、户口簿原件、复印件(户口扉页、户主页、幼儿页)及政策照顾类别的相应证明。
登记地点: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第八实验幼儿园三楼行政办公室②。
联系电话:82695169
晋江市第八实验幼儿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