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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江市2016年市区(市直)学校公开遴选卫生保健人员通告
* 来源 : * 作者 : jj8y * 发表时间 : 2016-08-23 * 浏览 : 85
    经研究,同意部分市区(市直)学校公开遴选学校卫生保健人员。相关事项如下:
一、遴选岗位
华侨中学卫生保健人员1名;
实验小学凤竹校区卫生保健人员1名;
第二实验小学卫生保健人员1名;
第二实验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1名;
第八实验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1名;
青阳街道教育办卫生保健人员1名;
梅岭街道教育办卫生保健人员1名。
二、遴选条件
具有预防医学类、临床医学类、中医学类、护理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(其中报考中学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);年龄在40周岁以下(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);2013年8月至今在现单位(基层小学、幼儿园以教委办、教育办为单位)一直从事学校卫生保健工作,报考前应征得现单位同意。
三、遴选办法
(一)报名
8月24日(星期三)上班时间,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,逾期不予受理。报名时需缴交报名表(见附件)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(1.身份证;2.学历证书及学历更改申请表。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需现单位验证并加盖公章)。
(二)资格审查
8月25日,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。
(三)考试
遴选考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,主要形式为业务知识考试,时间为100分钟,总分100分。总分低于75分者不能入围。根据考试成绩取各岗位第一名者入围。若出现岗位第一名成绩并列的情况,则采取加试备用试题,取得分较高者。
(四)公示
遴选入围对象由教育局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办理调动手续。
四、其他事项
1.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,否则取消遴选资格,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2.每位报名对象只能报名参加一个岗位的遴选, 如有发现同时参加两个岗位遴选的,则取消相关资格。
3.其余未尽事宜,按《晋江市2016年教职工调动工作意见》执行,并由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晋江市第八实验幼儿园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8月23日